咨询电话:400-6300-966

招考
资讯

考试动态 大纲 招简 考研常识 指南 择校择专业 报录比 在职考研 >>

备考
资料

政治 英语 数学 联考 专业课 专硕 历年真题 考研资料 >>

考研
课程

新大纲OAO 解题训练 推免 畅学OL/OAO 魔鬼集训 >>

考研
学科

经济 会计 法学 医学 金融 心理 管理 艺术 教育 翻译 计算机

招生资讯

考试动态 考研大纲 招生简章 报录比 择校择专业 招生目录 考研常识 考研报考 考研指南 院校排名 经验分享 考试书目 成绩查询 考研复试 调剂信息 保研推免 考研分数线 录取通知 就业信息 在职考研 考研调剂 大专考研 考研问答

备考资料

考研英语: 英语词汇 阅理解读 新题型    完型填空 大作文 语法 翻译 考研数学: 高等数学 线性代数 概率统计 模拟试题 考研政治:时政热点 马哲原理 近代史 思修法基 毛中特 真题 试题 考研联考:初等数学 逻辑推理 中文写作 经济类数学

考研课程

魔鬼集训营 新大纲OAO 在校生考研 经济类联考 在职考研 经济学考研 心理学考研 医学考研 应用心理硕士 教育硕士考研 解题训练营 考研推免生 乐学早起鸟 管理类联考 会计学考研 艺术考研 教育学考研 法硕考研 金融硕士考研 管理学考研

您所在的位置: 中公考研 > 法学 > 刑法学 > 正文

2020考研法硕:《刑法学》分则要点(1)

更新时间:2021-10-14 13:59:51 | 来源:中公考研  

经过预报名,正式报名也迎来了,这是一个紧张的强化阶段但也希望各位考生不要过于焦虑,那样非常不利于大家强化期的复习。今天跟随中公考研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,希望大家能够过本文得到点播,找到解决难点的方法,最后希望大家考研成功。

1.间谍罪及其处罚?

参加间谍组织、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、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,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。

①间谍行为方式:1)参加间谍组织2)接受间谍组织、代理人的任务3)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(轰击是否得逞不影响本罪成立)

②犯罪主体:一般主体(中国公民、外国人、无国籍人士)。

③“不认定”间谍罪:1)被胁迫、欺骗进入间谍组织,且并未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2)不知间谍组织性质,只在其中从事勤杂事务。

⑤叛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叛逃后又实施间谍行为,应实行“数罪并罚”。

⑥主观上明知对方为间谍组织而为其窃取、刺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、情报的,构成间谍罪。

2.放火罪:故意(直接故意、间接故意)放火焚烧公私财产,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

①行为方式:作为、不作为(有“防止火灾发生”的特定义务为前提)。

②本罪是“危险犯”,实施完毕放火行为即构成既遂。火灾是否发生、是否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,均不影响本罪成立。

★失火罪:结果犯,须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后果才成立犯罪。

③以“放火”方法破坏交通工具,认定为破坏交通工具罪,不再定放火罪。

3.破坏交通工具罪:破坏“正在使用”交通工具,尚未、已经造成严重后果。

①侵犯对象:已投入交通运输,随时可能开动的交通工具(不含制造、维修、储存)。

②破坏行为须“足以”使交通工具发生颠覆、毁坏危险,才能构成本罪。

③若以放火、爆炸方式破坏“尚未使用”的交通工具,危及公共安全––放火罪、爆炸罪。

④行为人盗窃、毁坏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,若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颠覆、毁坏危险,则只构成“破坏交通工具罪”。

4.破坏交通设施罪:破坏正在使用的交通设施,足以造成倾覆危险、或已造成严重后果。

①若破坏行为直接指向的是正在使用的交通设施,但对交通设施的破坏间接造成交通工具的颠覆、毁坏后果,以“破坏交通设施罪”论处,不实行并罚。

②若破坏行为直接指向的是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,但交通工具的颠覆、毁坏间接造成交通设施的损毁后果,以“破坏交通工具罪”论处,不实行并罚。

5.劫持航空器罪:以暴力、胁迫、其他方法胁持正在使用的民用航空器行为,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不影响本罪成立。

①犯罪对象:正在使用的民用航空器(飞机、飞艇),军用航空器不能成为本罪犯罪对象。

②其他方法:1)机组人员利用便利驾机外逃2)用麻醉剂使机组人员不得反抗等。

③犯罪主体:中国公民、外国人、无国籍人士(国际公害)。

④挟持航空器时杀人、故意伤害、破坏航空器的,不实行并罚,而只构成本罪若控制了航空器后,滥杀无辜、强奸妇女等,应实行“数罪并罚”。

⑤本罪是“行为犯”,只要使用暴力、胁迫将航空器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,即为既遂。

⑥死刑(绝对确定):1)致人重伤、死亡2)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。

6.交通肇事罪: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(前提),发生“重大”交通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“重大”损失。

①行为方式:作为、不作为(刹车失灵不及时修理)。

②犯罪主体:1)交通运输人员2)对交通工具负安全保障职责人员(修理工)3)行人等。

③犯罪主观:过失(疏忽大意的过失,过于自信的过失)。

④若造成交通肇事主要是行为人造成,但第三人或被害者也有过错,则应当减轻处罚。

致人重伤、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––拘役、3年以下有期徒刑

处罚 肇事后逃逸,按交通肇事罪“一罪从重”,判处3 ~ 7年有期徒刑

肇事后处理被害人而致其死亡,则与故意杀人实行“数罪并罚”,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

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

§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:违法国家市场经济管理法规(前提),破坏市场经济秩序,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。

§本罪客观方面“常备要素”:行为达到一定结果程度(数额大小、后果状况、情节严重)。

§本类犯罪主体“显著特征”:绝大多数犯罪可以由“单位”构成。

§本类犯罪心理状态:多数是故意,并且具有“非法牟利”的目的。

注意刑法修正案5和6对本章的犯罪多有修正。(公司、企业人员受贿罪洗钱罪信用卡诈骗罪)

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

生产、销售假药罪

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

公司、企业人员受贿罪

伪造货币罪

内部交易、泄露内部信息罪

洗钱罪

集资诈骗罪:故意,非法占有为目的,数额较大(诈骗罪通性)

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 信用卡诈骗罪:故意,非法占有为目的,数额较大(诈骗罪通性) 金融诈骗罪

保险诈骗罪:故意,非法占有为目的,数额较大(诈骗罪通性)

偷税罪:故意,并具有1)逃避纳税义务2)谋取非法利益目的。

抗税罪:本罪无须情节严重,因其暴力、胁迫行为本身的严重性,足以构成犯罪。
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

假冒注册商标罪

侵犯著作权罪

侵犯商业秘密罪

合同诈骗罪:故意,非法占有为目的,数额较大(诈骗罪通性)

非法经营罪

免责声明: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,由本站编辑整理,仅供个人研究、交流学习使用,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。如涉及版权问题,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。

【责任编辑:黄楚轩】

中公考研课堂

  • 考研公共课
  • 考研专业课
课程系列 班次名称 价格 免费试听
考研政治网络课堂 2022考研新大纲政治全程进阶班 ¥980.00 免费试听
考研英语网络课堂 2022考研新大纲英语(一)全程进阶班 ¥980.00 免费试听
2022考研新大纲英语(二)全程进阶班 ¥980.00 免费试听
考研数学网络课堂 2022考研新大纲英一数进阶VIP班 ¥1560.00 免费试听
2022考研新大纲数学全程进阶班 ¥980.00 免费试听
2022考研新大纲政数进阶VIP班 ¥1560.00 免费试听
考研管综网络课堂 2022考研新大纲英二管综新大纲进阶VIP班 ¥2560.00 免费试听
联报精讲VIP班 22"在职新大纲"政英二经综联报专属VIP班 ¥4740.00 免费试听
2022"在职新大纲"政日数联报专属VIP班 ¥4140.00 免费试听
"在职新大纲"MPAcc英二管综联报VIP班 ¥3360.00 免费试听
  22考研新大纲解题训练营

考研初试在即,对手已开始全力冲刺你的进度还略微滞后?新大纲解题方法训练营多样化班型选择,针对不同学习需求,紧跟考纲严苛打磨 GO>

  2023考研乐学辅导班

23考研大数据解密变难"成必然趋势?与其焦虑不如提早准备营造优势,23乐学让你满载而归。地毯式扫清学习漏洞,漏洞式补强薄弱环节GO>

面授课程

|

网校课程

考研题库

  • 英语真题
  • 政治真题
  • 数学真题
  • 专业课真题

英语一: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

英语二: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

政 治: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

单选题: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

多选题: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

分析题: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

数学一: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

数学二: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

数学三: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

心理学: 2021 2019 2018 2017 2016 2014

教育学: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

管理类: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

经济类: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

西 医: 2021 2020 2016 2013 2012 2011

报考信息

备考指导

 

 

中公考研名师指导: 择校择专业 跨专业报考 1V1专业解答